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
传唤的具体时间并未硬性设定,而是要依据案情的进度以及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司法机构的工作计划来决定。一般而言,在
侦查阶段中,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存在必要性,他们有权随时对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实行传唤。进入
审查起诉阶段之后,检察机关亦可能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而关于
开庭审理的时间,同样无法给出确切的标准。从法院正式受理事例开始,到最终开庭审理,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的事例,通常应在二十日之内完成审理;若可能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事例,则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至于适用普通程序的事例,应当在收到事例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事例或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事例等,需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