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中,对于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者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处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二是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被告人;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中的女性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四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羁押期限已经到期,但事例还未被审判完毕,那么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的
取保候审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理
取保候审申请的主体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接着,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必须在三天内做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则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
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