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施
抢劫后再将所夺之物归还原主,其在
定罪量刑中的考量情况有所不同,然而依然被认定为抢劫罪。抢劫罪通常是指
犯罪分子蓄意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趁着受害者疏于防范之际,公然夺取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
违法行径。如果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所夺取的财物价值较高,或者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那么他们就已经触犯了
刑事法律,构成了
犯罪事实。而后续主动归还
赃物的行为,可以视作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的悔过表现,对此情形在
量刑方面会予以酌情考虑,作为减轻量刑的条件。但是,针对此类事件的审理结果仍然需要立足于
犯罪行为的具体手段、恶劣程度、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犯罪分子在审判期间的认罪态度等诸多综合因素来加以确定。总的来说,如果
犯罪情节比较轻微,那么可能会给予犯罪分子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可能附加或单独处以
罚金;反之,如果犯罪
情节严重的话,量刑也自然会相应地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