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罪作为一类综合性的
罪名,通常涵盖了多个分门别类的具体罪名,例如严重
污染环境罪等。在对这类
犯罪进行
量刑时,需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所带来的危害后果以及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污染环境罪这一具体罪名为例,对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可能面临
罚金的
处罚;而对于那些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面临罚金的处罚。在对具体事例进行量刑裁定时,将会充分考虑到诸如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是否超过标准的倍数,污染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短,以及由此导致的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损失的金额等各种情节。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话,这些都将成为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