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取保候审程序圆满结束之后,被获准取保候审的人员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证件,前往银行办理退还
保证金的手续。根据常规操作规程,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义务履行完毕之际,凭解除了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件证件,银行应无条件地将保证金全额予以退回。然而,如果决定机关作出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被取保候审者如对此持有异议,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重新审核申请。而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作出相应决定。若经过复核仍维持原先的决定,被取保候审者则需依照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总而言之,只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金的收回过程便会有清晰的流程和充分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