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所需程序大致如下:首先,必须由
犯罪嫌疑入、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或
近亲和
辩护人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给决定机构,这个决定机构通常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这三家单位。接下来,公安机关若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那么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就会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点来落实这项决定;而如果是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那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则应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情况并执行。在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书上,都需要有决定机关的负责人签字,同时也需要有执行机关的相关人员签字。然而,具体的签字流程和人员可能会因事例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