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追诉期,亦可称为
追诉时效,乃是依据法律
法规针对
犯罪分子施予
刑事处罚的
有效期间。至于犯罪经过之期间若未超过相关期限,则无需进行
刑事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罪行,自其犯罪之日起满五年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自其犯罪之日起满十年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自其犯罪之日起满十五年后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罪行,自其犯罪之日起
满二十年后不再追诉。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进行追诉者,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如
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在人
民法院受理事例之后,若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若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却未予立案的情况下,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