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处看守所
拘留之际,律师是有资格与被指控的罪犯或被告进行面谈的。依照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旨在为罪犯或者被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的律师,仅凭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便可顺利地与被关押的罪犯或被告进行会面。律师会面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罪犯或被告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并全力以赴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进行会面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例如禁止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同时也不能违反关于会面时间和次数的限制等等。简而言之,身处看守所拘留期间,律师的会面无疑是罪犯或被告获取到及时的法律支持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