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的
量刑问题,其主要是依据
盗窃的金额以及相关的情节来予以明确规定和衡量的。在上海地区,若是实施了对
公共财产或他人私有财产进行盗窃行为,且
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属于
多次作案、入户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等特定恶劣情节者,都将被作为盗窃罪论处。而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中,如果
窃取到的财务数额达到
犯罪标准(即“
数额较大”),将会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可能会面临
罚金处罚;当盗窃数额进一步增长到“
数额巨大”时,惩罚标准则会上调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具体来说,通常认为“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在此基础上,当盗窃金额达到“数额巨大”的级别——一般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当盗窃金额达到令人咋舌的“
数额特别巨大”级别——一般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犯罪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重罚,并且还必须负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然而,在作出最后判决时,
司法机关还会充分考虑
犯罪嫌疑人事后的认罪悔过态度、是否积极退还所盗财物等等多种因素以决定最终的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