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协助实施银行卡诈骗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极有可能构成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然而,该
犯罪行为的
量刑细目主要是根据
犯罪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通常而言,当主体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接着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支付结算上的援助,而且
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之时,便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责任处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处以
罚金的
附加刑罚。至于所谓的“情节严重”如何判定,则主要包含三大方面的参考指标,即向超出三个以上的受害者提供了相应的帮助;支付结算的总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犯罪行为提供的资金支持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等等。在实际的量刑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之类的减轻从轻
量刑情节作为平衡裁断的重要内容。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那么该罪犯所面临的
刑罚无疑将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