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件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司法机关的安排,律师在受托之后接触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时间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普遍来讲,当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并成功获得授权函之后,会立即向相关的办案机关
递交会面申请。然而,若涉及到
刑事事件,特别是在事件正在进行初步调查阶段时,
当事人即被告,被
羁押于
拘留中心(或者看守所),那么他们需要在48 小时之内得到及时且恰当的会见机会。但是,在某些复杂事件当中,由于案情特殊状况或者办案法院的具体工作计划等因素影响,也许会出现会面时间短暂推迟的现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作为律师应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携带完善的手续以及材料,以确保在申请接触当事人的过程中能够顺利地且尽可能迅速地完成各项程序。总的来说,作为专业人士,律师们会尽全力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与当事人的会面,以便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