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法规制度下,任何单位或个人未依法获得预售许可证即进行房屋销售均构成
违法行为。依据相应法律条文,对上述
违规行为的
处理方式为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勒令相关责任方立即停止该
违禁行为,没收其
非法所得,并可依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已收取的预付款的1%以下数额的罚款措施。此外,针对已经购买此类未经合法审批房屋的
消费者群体,他们所签署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不具备
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利向有关开发商追索已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并要求对方承担因购买该处房屋所可能导致的
经济损失。值得强调的是,若相关开发商能够在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之前获取到预售许可证,那么他们与客户之间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或许仍可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总的说来,未经法定程序便提前出售房产的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势必要面临法律体系对其进行的严厉制裁与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