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
当事人提交的
虚假证据,主要是指他们通过刻意制造不实的资料或是对已经存在的真实证据进行篡改与
变造等手段,以此误导法官做出错
误判断,从而导致审判结果被削弱和干预的一种行为。这些虚假证据包含多种形式,例如,制
造假合同、
伪造他人签名以及伪造各类票据等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
民事诉讼法所倡导的诚信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法院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程度,采取罚款、
拘留等
处罚措施;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会触犯
刑法,面临
刑事追责。此外,如果因为提供虚假证据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那么过错方还需按照
民事侵权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总而言之,有意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是一种极端且严重的
违法行径,必然会遭到法律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