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
管辖权的行使原则,往往要参照
刑事诉讼程序规定的构架进行。一般的说,当
犯罪行为在何地实施以及
犯罪所得在何处产生这些信息被明确后,那么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犯罪地的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便拥有了对取保候审的管辖权。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最初接手处理此案的机构通常会承担起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各项事务。例如,若事件尚处于
侦查阶段,那么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就归属于公安机关;如若进入了
审查起诉环节,则由人民检察院享有决定权;至于审判阶段,便应当由人民法院来作出裁决。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当遇到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指定管辖或是管辖权转移等情况时,其实际的处置方式还需根据特定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中的特殊事件加以确认。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
管辖范围乃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最终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