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审裁决宣告后,
代理律师能否获准会面,这取决于特定事件的实际情形。通常而言,若案子已经取得了正式的效力,并且犯人也已经被移交实施机构进行关押看管,那么律师进行探访就必须遵循监狱等相关执行机关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然而,倘若裁决尚
未生效,或者有其他特殊理由,例如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事件相关事实来准备提起上诉等等,此时律师往往还是能够安排会面的。不过请特别留意,探访的具体程序和条件或许会因为事件的性质、以及各执行机关规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律师在试图会见时应该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严格遵守相应的审核流程和监管要求。简言之,经过二审审理后,律师的会见权益并非是绝对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