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过程中,对于被捕者的
羁押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两个月之久。然而,假如案情异常复杂、
期限届满却仍无法达到结案要求的事件,则可通过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的方式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需要注意的是,若由于种种特殊原因导致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不宜将事件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且复杂的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须依照相关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予以
延期审理。除此之外,若嫌犯未能主动陈述真实姓名与确切住址等
个人信息,使得其身份难以确定,那么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便应自查明其真实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检察院
审查起诉环节,一般的事件处理周期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且复杂的事件,则可适当延长至十五天。总而言之,
逮捕之后的事件处理进度及结果,均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