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他们需要首先遵守相应的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能擅
自离开自己所在的市、县范围。另外,关于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行踪的频率或者具体的时间要求,这些都是由具体负责做出
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个人状况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按照固定的周期(例如每周或者每月)前往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然而,这种做法并不是绝对的,它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事件的性质等等因素而产生差异。如果执行机关已经明确告知了报告的时间和方式,那么被取保候审人就必须严格地予以遵守。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原先的取保候审被取消,甚至可能会面临
强制措施的改变。总的来说,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有关的各项规定,是每一位被取保候审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