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普通
民间借贷纠纷时,针对
借款人的抗辩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可以主张尚未具备
借款合同效力。例如,借贷交易在签订后未能得到实质性的执行,或合同中注明的生效条款未能得到满足。其次,可以坚决否认与出借方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
借贷关系。例如,在实际生活中,借贷双方可能阴差阳错地陷入了其他
法律关系中,例如赠与、投资等等。此外,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已经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也可以以此为据进行抗辩。这包括充分展示已归还给给出借方的全部或部分借款金额,以相应降低其所需承担的应付款项数量。同样地,当
借款合同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时,
当事人亦有权提出此类抗辩。例如,如果出借方属于
职业放贷人,或者借贷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后,如果发现存在超过法定
诉讼时效的情况,也可以将此作为有力的抗辩理由。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如中断、中止)而重新开始计算。总而言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抗辩策略的选择必须紧密围绕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灵活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