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醉酒驾车刑期的起始日期的计算,通常以判决执行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即在各级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
当事人应当服从判决结果,立即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然而,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当事人已经被先行
羁押,则可以将这部分羁押的天数按照一天折抵一天的方式计入刑期之中。例如,假设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因
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采取了
刑事拘留或者
逮捕措施,并且被羁押在看守所内,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间将会在最终的刑期中予以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刑期的具体计算方式应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实际的
羁押情况来决定。除此之外,醉酒驾车的
量刑还需综合考虑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人的
认罪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您对醉酒驾车刑期的计算方法存在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具体负责该案的
司法机关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更为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