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双辽市地区,针对“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裁定,严格遵循了我国《
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该
罪名主要涵盖了诸如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行为严重违反
公共秩序等多种情况。在
量刑标准上,通常会判处被告人
拘役,并且附加
罚金的惩罚。若涉及到
醉酒驾驶的情况,只要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及以上,便可以构成该项罪责成立。对于特别严重的事件,例如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或者完全
责任人身份,以及具有
逃逸行为等加重情节者,其
量刑幅度将会得到相应提高。与此同时,审判机关在进行量刑判决时,还需根据
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
犯罪性质、情节变化及其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倘若
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或者为侦破事件提供有效帮助等可以适当减轻
刑事责任的情节存在,法院同样将在量刑过程中加以权衡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