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实施
监视居住的特殊时期,
当事人可以寻求律师的协助。监视居住乃是一项针对涉嫌
刑事罪行的当事人施以的
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期间,受该措施约束的当事人有权利任命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亦可依法与被关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书信交流。然而,在举行会面时需遵循相关
法规条例,例如需获得执行机构的许可方可进行。通常来讲,律师会面的主要目的在于向当事人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律师与其被告人的会面仍需获得侦查机构的批准方能办理。总而言之,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规范的基础上,应确保在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聘请律师协助维权的各项权利得以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