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所规定的"
帮信罪",全称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这一
罪名的
定罪量刑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范围内基本保持了一致性和规范性。通常情况下,如果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向其推销广告推广服务、协助完成支付结算等工作,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着
罚金的
处罚。其中,"
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为三个及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等等。具体的
量刑幅度和罚金数额将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