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律师均有机会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在事件的初步调查阶段,一旦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律师便可凭借其持有的"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与
涉嫌犯罪的
当事人进行会晤。而在事件的
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律师与被告人的会面亦属常态,旨在深入了解案情,并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协助。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阶段的会面中,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预期达到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在事件的初步调查阶段,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向
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便其全面了解事件的相关信息;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重心则在于查阅事件资料,并与被告人共同商讨辩护策略;至于在审判阶段,律师的主要职责便是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总而言之,律师与被告人的会面交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关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