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候审判阶段,律师赴
刑事被告人家中的走访数量并无明确定义的法律
法规加以规范。此种现象完全源于事件的独特性质及
当事人的不同需求。通常,考虑到事件动态发展、被告人健康状况及
家庭成员间的交流等多元因素,律师在统筹安排走访次数方面有着高度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例如,当事件中出现了全新的
证据,或者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发生波动急需得到宽慰,亦或是有新型法律挑战需要探讨解答时,律师便会迅速做出反应,并合理安排走访时间。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点是,每一次走访的目的都是为了捍卫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协助院方推动事件的无碍运作。总而言之,走访次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常数,相反,它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事件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以便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