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被告主体通常为我国所认可的
国家公务人员。然而,针对广义上的普通公民来说,若其通过
盗窃、诈骗、抢夺等非法手段获得公共或
私人财产,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被视为触犯与其性质相对应的其他特定
犯罪。以盗窃罪这一具体
罪名为例,根据
刑法第264条的相关规定,当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3万元到10万元之间以及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情况下,应当分别解读为对应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根据上述
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罪犯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
处罚金的民事义务;而“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处
罚金的民事义务;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他们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将会更重,可能需要接受从十年起步但最长可能会上溯至无期
徒刑的判决,并在此基础上额外承担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民事义务。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