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例规定,任何开发商在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便擅自开展房屋销售活动,均属
非法行为。对此类违规现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制止,扣留、暂缓或撤销
违法者的预售许可证,并且没收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同时亦可依法向其征收不超过已收取
预付款 1%的
罚金。至于
购房者方面,他们所签订的
购房协议通常将被确认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归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有权要求开发商就此承担不超过已付费购房款两倍的
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房地产监督管理机构也有可能针对违规开发商采取其他诸如暂停其后续项目建设等一系列
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