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提供银行卡以便其进行洗钱行为,有可能涉嫌犯下洗钱罪。洗钱罪主要用来描述那些明知道是从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
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种
违法犯罪行为中所获取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却为了掩盖、隐藏这些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选择以提供资金账户的方式来达到这种目的的行为。至于洗钱达到3000元的数额相对而言虽较为轻微,然而在
定罪量刑时仍需结合具体的
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谨慎考量。根据
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都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支付洗钱数额5%至20%之间的罚款或两者皆罚。若
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还应支付洗钱数额同等或相近比例的罚款给予受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