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并实施
敲诈勒索的行为,有可能触犯
招摇撞骗罪以及敲诈
勒索罪这两种不同的
刑事犯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了获取不法利益,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而实施诈骗活动。而敲诈勒索罪则是指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方式,强行侵占他人公私财物。在此类事件中,应当根据具体的
犯罪情节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与
量刑标准。若冒充警察的行为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招摇撞骗罪;反之,如果主要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那么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具体的定罪结果需要
结合犯罪的手段、
涉案金额、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