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具体的限制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来
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
羁押了一定时间,但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确保事件能够顺利推进。与此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到
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证人作证进程;不得销毁、篡改
证据,亦不得与其他
同案犯进行
串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