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的颁发并不能直接代表该事件已经进入到了检察院的审理环节。
逮捕作为一项
刑事法律强制手段,通常需要得到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申请批准之后才能进行执行。逮捕令的签发,表明了公安机构对于
犯罪嫌犯所涉及的
违法罪行持有充分的
证据支持,并且其
量刑可能达到
有期徒刑以上的标准,同时,通过其他方式如取保候审等措施无法有效地防止其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在逮捕行动实施之后,事件通常仍然处在公安机关的调查阶段。只有当公安机关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调查工作,并确认没有新的证据或线索需要进一步挖掘时,他们才会将事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和
提起公诉。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检察院自行展开的调查事件中,逮捕令签发后,事件就会立即进入检察院的调查阶段。总的来说,逮捕令的颁发并不一定意味着事件已经进入到了检察院的审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