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
保证金数量,这是由处分
法规则决定的主要因素,其中包括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险程度、事件所涉及的性质和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
刑事责任轻重以及
犯罪人、被告人的财务状况等等所有综合考虑后得出。以广西南宁市为例,作为起始标准的保证金数额设定为1000元人民币。一般而言,
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其他导致
财产损失的
犯罪类型,其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通常较高;然而,对于社会危害性较小且不太可能对他人造成严
重伤害的
犯罪行为,其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可能相对较低。最后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每一个事件的实际情况,由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司法机构进行决定。此外,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在
解除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将会被全额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