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且
逃逸乃是严重违反交通
法规的举止。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单纯的醉酒驾车行为即已具备认定为
危险驾驶罪的所有条件。倘若在此基础上又增添了逃逸元素,那么相关人员所面临的
处罚势必不仅仅局限于
行政拘留这一种形式。对于醉酒驾车事件,一般采取
拘役方式进行惩罚,同时增设
罚金作为
附加刑。然而,逃逸这种行为无疑会进一步加剧处罚程度。如果所涉及的交通事故尚不足以诊断为交通
肇事罪,那么从
行政责任角度来看,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极有可能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层面,具体的
量刑标准需要全面考虑到逃逸行为所引发的后果以及醉酒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等诸多因素。而当交通事故达到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时,被告人所应承担的
刑事处罚将更加严厉。因此,醉酒驾车且逃逸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任何形式的侥幸心理都必须坚决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