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无权出售房屋却进行交易活动,并非均等同于实施
非法集资。然而,这往往也属于
违法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面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并对投资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及支付利息回报的行为。而卖方无证售房的行为,通常是严重违反了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
法规,有可能被判定为
非法经营。要判断卖方无证售房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关键在于其动机以及具体的操作手法。倘若卖方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夸大宣传、
欺诈等手段,向广大不特定人群筹集资金,并且缺乏实质性的房地产项目或者无法兑现售房承诺,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反之,若是仅存在卖方无证售房行为,并不存在上述情况,此时则不能认为其是非法集资,反而应该根据相关的
房地产法规加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