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逮捕之后的开庭日期,并没有一个确定且万能的最短时限。这涉及到各种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与影响,例如事件的繁复程度、
证据资料搜集工作的推进状况、以及检察院对案情的审查和
提起公诉所需的时间等等。一般的情况下,在整个事件的侦查过程中,可能需要花费约两个月至七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至于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程序所规定的期限,通常为一个自然月份的时间长度,但是对重大且复杂的事件则可以适当地延长至十五天。而一旦事件得到了法院的正式
立案,他们就将根据各案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设定开庭日期。对于那些采用普通程序审讯的事件,法院必须在事件得到受理后的两个月之内宣告判决结果,但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一些可能会
判处死刑的事件,或者附带有
民事诉讼元素的事件,或者存在某些法定情节之一的事件,经过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的申请,可以获得三个月的额外延长时间。然而,请各位注意,每一起事件都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和特点,因此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用统一的话语界定它们的开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