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收授购物卡是否构成
受贿罪的问题上,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所谓“受贿”,是特指国家机关
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权势为由,向他人强行索取钱财,或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对方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若收授购物卡的
行为人属于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并且其收受的购物卡行为与自身作为公务人员所应尽职责有直接关系,同时也确实为对方实现了相应的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受贿罪。例如,当某人为了在某项特定项目中得到特别关照,而将购物卡赠送给负责该项目的公务人员时,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受贿罪。然而,如果收授购物卡的行为仅仅是私人之间的正常人情交往,未涉及到任何公务行为,且
涉案金额较小,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总的来说,在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的问题上,需要全面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收授主体、收授原因、涉案金额以及与公务职责的关联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