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一万六千元者,主动积极退还
赃款的,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将会参考这一情节,从审判
量刑的角度出发,在准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程度的
减轻处罚。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内,
非法侵占、诈骗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价值若介于三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之间,或者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又或是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确立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大”标准。因此,一万六千元人民币被归类于“数额较大”级别的范畴之中。针对主动退还
赃物的被告人来说,通常都会在合法的量刑幅度内得到稍加宽容的惩罚。倘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坦诚自己的罪行,认为
犯罪行为是有罪的,同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且自身还有
自首或其他获得减免
处罚的相关情节的话,法庭判决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的可能性相当高,而且从轻程度也可能更为突出。然而,具体
定罪量刑仍需结合全案的
犯罪事实、情节及其个人的服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深入的探讨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