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法律规定,在
广州市范围内,实施
盗窃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三千元,就可以被判定为“
数额较大”的
盗窃罪行。而当盗窃公私财产的总价值从三千元上升到十万元以上时,就能够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的盗窃罪行;若这一数字攀升到三十万元及以上,那么就将被划归为“
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判断方法里,财产数额无疑是衡量
盗窃罪量刑幅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然而,在具体的事件处理中,除了要考虑到
犯罪者的财产数额之外,还需要综合考量
犯罪行为的其他细节,例如犯罪手段、
受害人身份、是否属于
累犯以及是否有主动退还
赃物等情况。即使犯罪者的财产数额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如果他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
扒窃等恶劣行为的话,同样也可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