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
从业人员基于其所担负的职务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已有。该种
犯罪行为通常表现形式如下:一方面,嫌疑人利用自身对主管、分管、经手、决策或处理某项事务以及具体负责某些事项等方面的权力,
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另一方面,嫌疑人借助于自身的权力来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与职务、岗位相关的权限,从而达到侵占单位财物的目的。此外,嫌疑人还可能利用与其职务上存在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实施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最后,嫌疑人也可能通过利用工作过程中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在我国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及其他类似地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和裁量,均严格遵循上述原则。一旦被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则需依据侵占财物的价值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