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金额减半这一情况,实际上并无法律明文规定。然而,在对
盗窃罪进行判定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因素可能会对盗窃数额的确定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盗窃未遂。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尚未完成的
犯罪行为,应结合其实际实施程度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参照已经完成的犯罪行为来决定是否减轻或
从轻处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犯罪数额有可能会相比于实际发生的有所降低。其次是
自首情节。当犯罪分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揭发
犯罪事实,同时对自身的罪行进行如实陈述,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从轻或
减轻处罚,进而导致计算出的犯罪数额相应地减少。再者是积极退赃和退赔。如果
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
赔偿受害人的
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在
量刑阶段将会对此给予适当考虑,从而可能对认定的盗窃数额产生间接影响。最后是
从犯地位。在
共同犯罪事件中,如果
行为人在整个
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次要的或者是辅助性的,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
处罚的待遇,这也可能会对最终认定的盗窃数额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