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简称“
追诉期”,根据我国《
刑法》明文规定,它是法律对于
犯罪分子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
有效期。追诉时效的时长,取决于
行为人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具体而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在此期间内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前罪的追诉时效应自犯下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
立案侦查或人
民法院已受理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若
被害人在
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未予
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