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又名滥用诉权,系指
当事人凭借着不正当的意图和目的,假借法律所赋予之
诉讼权利,意图损害其他个别合法权益或谋求非法经济收益而发起的
诉讼行为。倘若您认为原告系恶意发动诉讼,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便有权进行反诉。反诉这一权利必须在事件正式
立案受理之后,且在法庭辩论环节宣告结束之前提出。同时,反诉请求与本诉主张务须源自同一法律权限、所围绕之事实相一致,或是具有紧密相连的因果联系等多种要素。此外,反诉应向审理本诉的法院
递交申请,并随附详细的反诉状,内容应包含反诉方面的具体要求,事实依据以及必要的理由陈述等相关信息。接下来,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反诉申请进行深入的审查,进而决定其是否予以受理。为了确保您的反诉主张得以落实,我们强烈建议您充分搜集并提供有力的
证据以支撑您的反诉立场,从而维护您本人乃至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