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乃公民个人或
法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享有之一项权益,其内涵主要为对于自己所获得之客观公正社会评价的保护和防止他人恶意侵犯。相应地,诽谤罪作为一种
刑事犯罪,其定义为故意捏造不实且散播
虚假事实,意图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波及其人社会地位及名誉,且
情节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显见,名誉权与诽谤罪在概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实务操作中,名誉权是一种权利主张,该权益涵盖广泛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侵害方停止
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以及赔礼道歉等诸多方面。而诽谤罪则属于
刑事罪名范畴,须满足事件情节严重之条件方可认定为
犯罪,从而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举例来说,若同一
诽谤信息经查实其实际点击数量和浏览量均在五千次以上,亦或是被转发次数超过了五百次,方符合情节严重的法律要件,构成诽谤罪。总的来讲,名誉权属于
民法范畴内的民事权利,诽谤罪乃是
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犯罪,两者之间在
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多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