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经济特区——
深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后,其缴纳的
保证金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全额或部分退回的。然而,保证金的退回与否通常取决于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取保候审判期间有无任何违法行为。换言之,若被取保候审者严格遵守相关法条,并在取保候审判期圆满结束之际,凭借执法机构签发的解冻取保候审的书面文件或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便可依法领回本应退还的保证金。然而,倘若这名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如未经执行部门批准擅自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其他区域,甚至干扰
证人作证等恶劣行径,那么他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将有可能遭到部分乃至全部没收。需要指出的是,只要被取保候审者严守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其缴纳的保证金往往都能得到合理合法的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