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通市,针对
未成年人群体施行的
盗窃罪量刑标准与我国全境度保持一致。依照中国《
刑法》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以及300000元到500000元之间的,应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
犯罪事件中,我们将全面考量未成年人对其所犯罪行的认知能力、实施
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发生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偶然犯罪、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以及一贯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并据此给予适当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然而,若未成年人的盗窃行为
情节严重,已经达到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程度,我们仍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