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遵循
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事件进行公正、全面的调查与审理过程,在侦查环节若遭遇法定紧急状况,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有权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这就是我们通常概念中的“
刑事拘留”。在一般的情况下,下列几种类型的
证据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拘留所需的依据:首先,受害者或者
证人指向
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以及证词;其次,
犯罪现场搜获到的各种
物证、
书证(如作案工具、遗留物品等);再次,监控录影等视听资料能够清晰记录
犯罪行为发生现场;第四,
从犯罪嫌疑人处获得的供述与辩解;最后,相关的专业鉴定报告,如伤势检测、物证分析等。然而应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证据要求相较于最终确定被告人
罪名所需满足的证据标准要略低,它所注重的核心是寻找初步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
涉嫌犯罪,同时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其具有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潜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