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体系中,对
危险驾驶罪的惩治措施并不包括
死刑这样严厉的
刑罚。此项
犯罪的判决结果通常是
拘役,并需同时缴纳
罚金作为惩罚。
拘役的期限一般介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具体时长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和打击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第一种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第二种是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第三种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最后一种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
公共安全的。然而,若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为严重的
罪名,并且其罪行极其严重,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被
判处死刑,但这已经超越了单纯危险驾驶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