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
商品房销售领域被明令禁止采用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这两种手法进行营销,与此同时,同样禁止通过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形式对外销售尚未完工的商品房。返本销售作为一种房地产开发企业惯用多年的策略,指的是采取定期向商品房买主退还部分或全部
购房款的方式完成销售的过程。而售后包租则进一步向前,购房人在购得商品房后,开发商向其许下承诺,将所购买的商品房交由开发商自己租赁运营,或以开发商名义代替其
出租房屋,并且向购房人提供固定收益作为回报。然而,这类销售手段蕴含着极大的经营风险,极有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
产权归属发生争议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以及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法律对此类行为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