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非属于所谓的“
立功表现”范畴之内。实际上,取保候审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制度下的一项临时性
强制措施,具体内容是指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
司法机关对于那些尚未被正式
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程序,通常会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
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而所谓的“立功表现”,则是指
犯罪分子主动揭露他人的
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使得其他事件得以成功侦破等情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上述所述的“立功表现”,那么在
量刑环节上,他们将有可能依法获得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