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在我国,服刑期间的罪犯仍然享有接受律师探视的权利。律师在会见被关押的罪犯时,应严格遵循监狱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只要律师持有的是经过司法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便有权请求与在押罪犯进行会面。监狱方面也应该尽快安排这样的会面。律师与在押罪犯的会面,有助于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支持,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会面过程中,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并且不能对监管秩序造成任何干扰。此外,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