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协助他人实施行骗设卡
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的共同被告方。关于其最终承担
刑事责任轻重程度的问题,则必须结合众多复杂且多变的因素来做判断,其中尤以
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实际涉及的诈骗财物数量、在整个事件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
自动投案、检举揭发等悔过表现等方面为主导因素。若所涉诈骗财物
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相应
罚金;若诈骗财物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戒,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诈骗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在
共同犯罪事件中,
从犯应根据其在事件中的实际作用和影响,依法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
处罚。总而言之,任何关于刑事责任的裁定都必须全面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
证据,并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裁决。